6. 凡分蹄成為兩瓣又倒嚼的走獸,你們都可以吃。
7. 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、兔子、沙番-因為是倒嚼不分蹄,就與你們不潔淨;
8. 豬-因為是分蹄卻不倒嚼,就與你們不潔淨。這些獸的肉,你們不可吃,死的也不可摸。
9. 「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:凡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;
10. 凡無翅無鱗的都不可吃,是與你們不潔淨。
11. 「凡潔淨的鳥,你們都可以吃。
12. 不可吃的乃是鵰、狗頭鵰、紅頭鵰、
13. 鸇、小鷹、鷂鷹與其類,
14. 烏鴉與其類,
15. 鴕鳥、夜鷹、魚鷹、鷹與其類,
16. 鴞鳥、貓頭鷹、角鴟、
17. 鵜鶘、禿鵰、鸕鶿、
18. 鸛、鷺鷥與其類,戴鵀與蝙蝠。
19. 凡有翅膀爬行的物是與你們不潔淨,都不可吃。
20. 凡潔淨的鳥,你們都可以吃。
21. 「凡自死的,你們都不可吃,可以給你城裏寄居的吃,或賣與外人吃,因為你是歸耶和華-你神為聖潔的民。「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