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標點和合本, 神版

民數記 18:22-24 新標點和合本, 神版 (CUNP-神)

22. 從今以後,以色列人不可挨近會幕,免得他們擔罪而死。

23. 惟獨利未人要辦會幕的事,擔當罪孽;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;

24. 因為以色列人中出產的十分之一,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,我已賜給利未人為業。所以我對他們說:『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。』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