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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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, 神版

利未記 27 新標點和合本, 神版 (CUNP-神)

許願的條例

1. 耶和華對摩西說:

2. 「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人還特許的願,被許的人要按你所估的價值歸給耶和華。

3. 你估定的,從二十歲到六十歲的男人,要按聖所的平,估定價銀五十舍客勒。

4. 若是女人,你要估定三十舍客勒。

5. 若是從五歲到二十歲,男子你要估定二十舍客勒,女子估定十舍客勒。

6. 若是從一月到五歲,男子你要估定五舍客勒,女子估定三舍客勒。

7. 若是從六十歲以上,男人你要估定十五舍客勒,女人估定十舍客勒。

8. 他若貧窮,不能照你所估定的價,就要把他帶到祭司面前,祭司要按許願人的力量估定他的價。

9. 「所許的若是牲畜,就是人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,凡這一類獻給耶和華的,都要成為聖。

10. 人不可改換,也不可更換,或是好的換壞的,或是壞的換好的。若以牲畜更換牲畜,所許的與所換的都要成為聖。

11. 若牲畜不潔淨,是不可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,就要把牲畜安置在祭司面前。

12. 祭司就要估定價值;牲畜是好是壞,祭司怎樣估定,就要以怎樣為是。

13. 他若一定要贖回,就要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。

14. 「人將房屋分別為聖,歸給耶和華,祭司就要估定價值。房屋是好是壞,祭司怎樣估定,就要以怎樣為定。

15. 將房屋分別為聖的人,若要贖回房屋,就必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,房屋仍舊歸他。

16. 「人若將承受為業的幾分地分別為聖,歸給耶和華,你要按這地撒種多少估定價值,若撒大麥一賀梅珥,要估價五十舍客勒。

17. 他若從禧年將地分別為聖,就要以你所估定的價為定。

18. 倘若他在禧年以後將地分別為聖,祭司就要按着未到禧年所剩的年數推算價值,也要從你所估的減去價值。

19. 將地分別為聖的人若定要把地贖回,他便要在你所估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,地就准定歸他。

20. 他若不贖回那地,或是將地賣給別人,就再不能贖了。

21. 但到了禧年,那地從買主手下出來的時候,就要歸耶和華為聖,和永獻的地一樣,要歸祭司為業。

22. 他若將所買的一塊地,不是承受為業的,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,

23. 祭司就要將你所估的價值給他推算到禧年。當日,他要以你所估的價銀為聖,歸給耶和華。

24. 到了禧年,那地要歸賣主,就是那承受為業的原主。

25. 凡你所估定的價銀都要按着聖所的平:二十季拉為一舍客勒。

26. 「惟獨牲畜中頭生的,無論是牛是羊,既歸耶和華,誰也不可再分別為聖,因為這是耶和華的。

27. 若是不潔淨的牲畜生的,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加上五分之一贖回;若不贖回,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賣了。

28. 「但一切永獻的,就是人從他所有永獻給耶和華的,無論是人,是牲畜,是他承受為業的地,都不可賣,也不可贖。凡永獻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至聖。

29. 凡從人中當滅的都不可贖,必被治死。」

30. 「地上所有的,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,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,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。

31. 人若要贖這十分之一的甚麼物,就要加上五分之一。

32. 凡牛羣羊羣中,一切從杖下經過的,每第十隻要歸給耶和華為聖。

33. 不可問是好是壞,也不可更換;若定要更換,所更換的與本來的牲畜都要成為聖,不可贖回。」

34. 這就是耶和華在西奈山為以色列人所吩咐摩西的命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