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合本修訂版

尼希米記 7:60-73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60. 殿役和所羅門僕人的後裔共三百九十二名。

61. 從特‧米拉、特‧哈薩、基綠、亞頓、音麥上來,不能證明他們的父系家族和後裔是否屬以色列的如下:

62. 第萊雅的子孫、多比雅的子孫、尼哥大的子孫,共六百四十二名。

63. 祭司中,哈巴雅的子孫、哈哥斯的子孫、巴西萊的子孫,巴西萊因為娶了基列人巴西萊的女兒為妻,所以就以此為名。

64. 這些人在族譜之中尋查自己的譜系,卻尋不着,因此算為不潔,不得作祭司。

65. 省長對他們說,不可吃至聖的物,直到有會用烏陵和土明的祭司興起來。

66. 全會眾共有四萬二千三百六十名。

67. 此外,還有他們的僕婢七千三百三十七名,又有歌唱的男女二百四十五名。

68. 他們有七百三十六匹馬,二百四十五匹騾子,

69. 四百三十五匹駱駝,六千七百二十匹驢。

70. 有些族長為工程捐助。省長捐入庫房中的有一千達利克金子,五十個碗,五百三十件祭司的禮服。

71. 有些族長捐入工程的庫房,有二萬達利克金子,二千二百彌那銀子。

72. 其餘百姓所捐的有二萬達利克金子,二千彌那銀子,六十七件祭司的禮服。

73. 於是祭司、利未人、門口的守衛、歌唱的、百姓中的一些人、殿役,並以色列眾人,都住在自己的城裏。到了七月,以色列人住在自己的城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