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合本修訂版

尼希米記 10:32-35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32. 我們又為自己定例,每年各人捐獻三分之一舍客勒,作為我們上帝殿之用:

33. 為供餅、常獻的素祭和燔祭,安息日、初一、節期所獻的祭和聖物,以色列的贖罪祭,以及我們上帝殿裏一切工作之用。

34. 我們的祭司、利未人和百姓都抽籤,每年按父家定期將奉獻的木柴帶到我們上帝的殿裏,照着律法上所寫的,燒在耶和華-我們上帝的壇上。

35. 每年我們又將地上初熟的土產和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,都奉到耶和華的殿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