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合本修訂版

以斯拉記 6:4-12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4. 要用三層鑿成的石頭,一層木頭,經費可出於王的庫房。

5. 至於上帝殿的金銀器皿,就是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的殿中掠取帶到巴比倫的,必須歸還,帶回耶路撒冷的殿中,各按原處放在上帝的殿裏。」

6. 「現在,河西的達乃總督和示他‧波斯乃,以及他們的同僚,就是住河西的官員,你們當遠離那裏。

7. 不要攔阻這上帝殿的工作,任由猶太人的省長和長老在原處建造上帝的這殿。

8. 我又降旨,吩咐你們為建造上帝的殿當向猶太人的長老這樣行:從王的財產中,由河西所繳納的貢銀,迅速支付這些人,免得工程停頓。

9. 他們向天上的上帝獻燔祭所需用的公牛犢、公綿羊、小綿羊,以及麥子、鹽、酒、油,都要照耶路撒冷祭司的話,每日供給他們,不得有誤;

10. 好叫他們獻馨香的祭給天上的上帝,又為王和王眾子的壽命祈禱。

11. 我再降旨,無論誰更改這命令,必從他房屋中拆出一根梁木,把他舉起,懸在其上,又使他的房屋為此成為糞堆。

12. 任何王或百姓若伸手更改這命令,拆毀在耶路撒冷上帝的這殿,願那立他名在那裏的上帝將他們滅絕。我大流士降這諭旨,你們要速速遵行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