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合本修訂版

以弗所書 4:28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偷竊的,不要再偷;總要勤勞,親手做正當的事,這樣才可以把自己有的,分給有缺乏的人。

以弗所書 4

以弗所書 4:26-30